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4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4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延期复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取得主要债权银行关于公司银行债务转移的同意函,与其他债权银行的沟通仍在进行中;同时中介机构与公司正在积极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准备重组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 司 发 布 的 信 息 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