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装品牌Michael Bastian在中国赢得了商标使用权,这是境外公司首次成功从第三方手里夺得商标权利的案例。
在2007年,“Michael Bastian”及其中文译名便被一家第三方组织做商标使用。但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了突破性的法律决定,推翻了第三方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并结束了这场持续五年的官司。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表示,该组织曾注册多个商标,这是“明显的恶意行为”。
Grandall 律师事务所的Andrew Su,即本次Michael Bastian品牌方的代理律师说道:“他们注册了超过100个与其他设计师或品牌名相类似的商标,如Louis Vielly。”
Su补充道,将不会有进一步的上诉。“我可以确认,向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斥诉讼的期限已过,他们并没有提交上诉。”
在中国,商标法以申请优先制度为基础,不像美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要求注册人展示他们已经使用或计划使用该商标的目的。这导致了许多商标囤积事件,这些申请人希望从品牌方获取巨额赔偿,否则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打官司,而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著名篮球运动员明星姚明曾成功赢回以他的名字作商标的权力,然而,这次是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首度帮助境外公司赢得利益的案例。仍有许多境外品牌的商标未能在中国得到维权,如艺术拍卖行苏富比、流行歌手小甜甜布兰妮和NBA球星Michael Jordan及Kobe Bryant。
Bastian说道:“这是一个关键的决定,为境外名人明星品牌进军中国提供了信心保障。具体来说,它能让我在中国自由使用自己的名字和IP发展品牌。现在,中国的时尚界人士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真正了解Michael Bastian服装配饰。"
美国富理达律师事务所中美联合主席Selig Sacks也为Bastian提供法律咨询,他说:“这个案件有其特殊性,本次Michael Bastian的胜诉应该能鼓舞其他的创意团队,希望Michael Jordan, Britney Spears和其他品牌正面临的中国这种不良的商标行为,都可以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