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2月2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全国累计检验量1935.3万包438.2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80.0万吨)增长158.1万吨、增长率56.5%;其中新疆检验量1375.4万包311.4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559.9万包126.7万吨;全国约有85%的加工厂开始进行正常加工并开展检验,数量为1745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69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4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14周(11月26日-12月2日),全国周检验量为202.5万包45.8万吨,超过去年的峰值(39.8万吨)约6.0万吨,比上周(50.7万吨)下降4.9万吨;新疆周检验量28.0万吨,比上周(33.3万吨)下降5.3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7.8万吨,比上周(17.4万吨)上升0.4万吨;与上一期相比,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0家,实验室数量增加1家。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1375.4万包311.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1.1%,同比增长42.4%,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55.3万包193.7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20.1万包117.7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2:38。
内地检验量超过20万吨的产棉省分别是:山东检验量152.0万包34.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9%,同比增长174%;湖北检验量138.8万包31.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2%,同比增长75%;河北检验量96.5万包21.8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0%,同比增长102%。
安徽、湖南检验量为8.4-7.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1.9%-1.7%。
甘肃、河南检验量约为5.7-4.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1.3%-1.0%。
天津、江苏、江西检验量约为4.1-3.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9%-0.8%。
浙江、陕西、山西检验量约为0.5-0.3万吨,分别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
(中国棉花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