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多部门在商务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5月1日前制定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核、协调机制。6月1日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都要公开。
会议强调,要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4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各地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案件数据统计和信息上传下达,跟踪掌握工作进展,保障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