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由东莞市千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唯眠纺ViminVon”,规格为150厘米×200厘米,在“使用说明”上不合格。
近日,省质监局公布了防蚊产品抽检公告,蚊香和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在抽检中没有“中招”。有两批次杀虫气雾剂和8批次蚊帐不合格,蚊帐中有一批次为东莞厂家生产。
据了解,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由东莞市千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唯眠纺ViminVon”,规格为150厘米×200厘米,在“使用说明”上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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