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巾我们每天都要用。因此,大家一般也会买好的毛巾,但是有时花钱不一定就买到正宗品牌的。“3.15”前夕,武进4家小超市被浙江一家毛巾厂,以涉嫌卖假冒产品为由告上法庭,共被索赔20万元。
昨天(3/12),4件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在武进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是浙江一家生产毛巾的企业,被告是武进邹区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等4家超市。
原告诉称,他们公司是生产毛巾专业厂家,从1996年起注册了商标,2004年成为驰名商标。去年11月以来,他们发现武进一些超市销售假冒的该品牌毛巾,于是先后到上海华联超市泰村店、邹区世纪华联超市等店里取证,并请公证人员公证。
原告认为,华联超市泰村店等4家超市,不仅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于是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假冒产品,并赔偿侵权损失20万元。
4名超市经营者表示,他们也很无辜,因为这些毛巾从正规的供货商采购来的,进货价格与该品牌毛巾正品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因此并不知道进的是假货。“进价基本上在10元左右,而销售也只是十几块,除去物流、人力等成本,盈利也仅仅为几元钱。如果答辩人明知该批货物是假冒产品,不可能为了这几元钱去干违法的事情,而且销售这个假冒伪劣产品,对我超市名声也有损害。”
被告人认为,即使毛巾是假冒的,厂家也应该去找供货商,查清楚侵权商品的来源。“我们的上一级(供货商),你应该去告上一级,他假如售给我们是假的,那收的钱是正品,那等于欺骗我们。”
原告表示,针对假冒侵权商品,他们公司一方面打击制假源头,另外对市场销售的侵权商品也要打假,一旦发生批发、零售商涉嫌售假,就提起集体诉讼,进行索赔。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但同意庭后调解。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另外还有4起这样的商标侵权案也将陆续开庭。那么,不管官司谁输谁赢,说到底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广大消费者,所以希望超市经营者严把进货关,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