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整个市场现状来看,儿童家纺企业的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从“罗莱儿童”到“梦洁宝贝”,从“红富士”到“多喜爱”,似乎每个家纺大佬都已涉足儿童领域,品牌从单一到多元,不一而足。而近来一些国际大牌也长驱直入,像CalvinKlein、CAKE、WALK、PARROT、MINI、MAN等已经兵临城下,在终端拓展势如破竹。
然而,在这些五花八门的品牌中,实际上有很多不能为外界识别,只能说有个“牌子”,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当然,也有一些能为行业所识别的品牌,甚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如“芙莱莎”、“多喜爱”、“我爱我家”、“纯真岁月”、“喜梦宝”等,但由于还没有渗透到大众消费者的心智,不为大众所熟知,充其量还只能算作“行业品牌”,而不能说是“消费者品牌”。
毋庸讳言,由“行业品牌”上升到“消费者品牌”,最便捷的途径少不了到大众媒体做广告。然而,大众媒体高昂的广告费,是规模实力普遍偏小的儿童家纺企业难以承受的。而其他许多低成本传播方式,如新闻公关、活动传播等,虽然有着隐性的传播效果,但对于成长性的新兴品牌来说,都还不能作为常规性的传播手段。
如何才能找到一条既低成本、低风险,又立竿见影的通往消费者心智的传播道路呢?
品牌运营的关键是抢占消费者心智资源。如果能利用儿童感性消费的特性,在儿童家纺品牌上附加一些感性元素,把品牌直接植入儿童心智中,就可以“一骑绝尘”,由“行业品牌”上升为“消费者品牌”。儿童家纺联姻文化品牌的热潮,就是在这样的“集体无意识”的背景下涌动起来的。
目前来看,儿童家纺联姻文化品牌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童星代言,二是动漫结合。前者的代表性企业有佛山金天拓(童星阿尔法代言)、圣吉(《家有儿女》中的“小雪”代言)、迪世乐园(《家有儿女》中的“小雨”代言)以及深圳“七彩人生”(《家有儿女》中的“刘星”代言)等。后者的代表性企业有东莞恒大、广州力盟集团等,其中恒大先后买断了“芭比娃娃”、“喜羊羊”两个动漫品牌在家纺家居领域的经营权;力盟更是一路狂飙,先后获得“迪士尼”、“宏梦卡通”、“时代华纳”、“孩之宝”、“哆啦A梦”、“Kitty猫”等知名动漫品牌在家居衍生产品领域的授权。
无论是影视明星还是动漫,都属于典型的文化品牌。文化品牌的一个突出特性,便是与消费者的亲和性,能够与消费者产生心灵共振,进而“润物细无声”地将依附其上的商品信息、品牌形象输入消费者心智中。这种营销手法对于感性的儿童来讲,尤其有效。由于童星、动漫已经成为当下儿童生活、娱乐甚至学习的一部分,因此,将儿童家纺品牌依附到知名的童星、动漫品牌上,成为儿童家纺企业纷纷作出的选择。
儿童家纺联姻文化品牌的确让诸多相关企业尝到了“甜头”。然而,切莫用相对有限的事实去武断地证实一个相对无限的真理。
以上案例在某些方面取得的初步成功,并不能作为“儿童家纺联姻创意产业成功”的充分理由。事实上,目前很多联姻动漫的家纺品牌表面上是在赚钱,但由于运营成本居高难下,企业整体还处于资金紧张状态。
由于儿童天性善变,对动漫、童星没有长期的忠诚度,儿童家纺企业如果仅仅是把童星、动漫作为品牌营销中的表层拉销或促销手段,甚至是一种噱头,从短期经营业绩的角度来看可能会有效,但长期来看,企业可能会陷入不断变更文化品牌的状况,进而为文化营销、企业适应性管理等付出高昂费用。
儿童家纺企业有效的应对策略是:为文化品牌的深度植入作出有效的战略配称,进而为家纺品牌打下深刻的消费者认知、市场认知基础,不至于过度地依附于任何一个文化品牌身上,为自身的独立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文化品牌始终只是儿童家纺品牌创意的外生力量,如何把这种外生力量转化为内生力量,内化为自身肌体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如何让传统家纺制造企业,转型为现代创意型企业,以更快速地响应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适宜的消费选择和消费价值,是摆在儿童家纺企业面前更深层次的难题。为克服这道难题,以下的工作对儿童家纺企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是要深刻地理解创意的本质。创意的本质是创造需求。微软、苹果、三星通常被人们看做高新技术公司,但它们的取胜之道则是由于创造了需求。因此,儿童家纺企业要转型为创意企业,也要紧紧抓住创意的本质属性,敏锐地洞悉市场需求,甚至是创造需求。
其次,由于创造需求往往是个体的事,既有的人才资源往往是创新的羁绊,只有不断地引进创意性的市场、设计、文化人才,才能够跟得上市场节奏的变化,也才能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引导、创造市场需求。
最后是组织解放与重组。创意人才只需消耗生活资料,而不消耗太多的生产资料,需要适宜性土壤。传统的组织对于创意来说,往往意味着束缚与窒息,组织的解放才是释放个体创造力的源泉。因此,儿童家纺企业应该以创意为龙头,逐渐牵动营销部门、设计部门、生产部门、管理部门等组织机构的适应性调整和创新,不断促进组织朝着扁平化、矩阵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