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电热毯检验依据为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及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检验项目包括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发现不合格电热毯商品6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元件、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志和说明等。
抽检电暖器检验依据为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及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检验项目包括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结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发现不合格电暖器商品68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等。
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