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个体工商户王某以化纤被冒充“鸭绒被”销售,被消费者杨某投诉。经重庆市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马武分会调解,商家全额退款,并按货款3倍向消费者进行了赔偿。
今年1月20日,涪陵区青羊镇兴元村村民杨某在同村个体工商户王某处,以100元/床的价格购买了2床鸭绒被,回家后发现不像是鸭绒被,同时被子也没有产品合格证,于是找到王某要求退款。王某自己也承认被子不是鸭绒做的,但不愿意退还全款。
杨某无奈之下投诉到涪陵区消委会马武分会。马武分会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王某销售的是化纤材质的被子,而非宣称的“鸭绒被”,涉嫌欺诈。
经调解,经销商王某退还消费者购货款200元,并按购货款3倍增加赔偿600元。杨某对此既感意外又非常满意:“本来只想退回全部货款,没想到还能获得3倍赔偿,《消法》切切实实保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