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正规商店里卖的蚕丝被,标示应当是齐全的。在这些信息中,要特别注意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纤维成分、含量及丝绵长度、产品质量等级和安全类别。据了解,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称为蚕丝被:执行标准号不是gb/t24252-2009;标称的纤维含量中蚕丝含量少于50%。
另外,标签上安全类别如标注为b类,质量相对有保证,可直接接触皮肤;如标注为c类,则存在着ph值超标的风险,不能直接接触皮肤;婴幼儿用的蚕丝被要用安全类别标注为a类(婴幼儿用品)。蚕丝被还应有填充物的重量标识,否则不合格。无任何标识标志内容的产品,均有可能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