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消息,自2010年1月1日起,乌提高部分纺织品进口消费税。具体包括:
1、针织服装(海关税则号6101-6109)由10%提高到30%;
2、纺织服装及纺织旧服装由30%提高到50%(6301-6310),税则号为6201-6208和6210-6211的针织服装除外;
3、地毯及其他覆盖地板用商品由90%提高到120%。
乌政府认为,上述税率调整可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最终降低此类商品的灰色进口量。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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