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30kt/a苯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5月竞得906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12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于2013年2月1日与辽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合同编号分别为2110002013AH004和2110002013AH00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出让宗地编号为2013AH004、2013AH00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AH004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经一路西、华峰路北
2.土地面积:137570.10平方米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成交金额:人民币5296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2013AH005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经一路西、华峰路北(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2012-9#地块)
2.土地面积:279034.10平方米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成交金额:人民币10743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主要为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顺利推动项目后续进展。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