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与科威特签署了保护投资协定。这是香港首次与中东地区国家签署相关协议。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与科威特财政部长穆斯塔法沙马里在共同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及《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
根据保护投资协定,双方政府将给予投资者公平和公正的对待,在投资被征收时作出赔偿,并允许投资者将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境外。
《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旨在促进双方在经济、金融、商业、工业、运输和通讯等不同领域的合作。
目前,已与香港签署保护投资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丹麦和泰国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还与科威特就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签订协定。该协定是香港与各贸易伙伴所签订的第十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