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加工及棉纺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减轻企业运营成本,从2011年1月至今,新疆奎屯市地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辖区39家农产品加工和棉纺织企业减免税款310多万元。据奎屯市地税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凡符合新疆自治区农产品精细加工范围的企业和棉纺织加工企业地税部门都将免征5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5年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于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开发下游产品并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将给予贴息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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